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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生事务办公室
学生参加勤工助学的时间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寒暑假勤工助学时间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适当延长。
校内勤工助学岗位分为固定岗位和临时岗位。
(一)固定岗位是指持续一个学期以上的长期性岗位和寒暑假期间的连续性岗位;
(二)临时岗位是指不具有长期性,通过一次或几次勤工助学活动即可完成任务的工作岗位。
勤工助学酬金不低于广州市最低工资标准,可依据政策进行动态调整。我校本科生酬金为税前 25 元/小时,
研究生酬金为税前 35 元/小时。固定岗位按月计酬,临时岗位按小时计酬,根据其具体工作时长计酬,工作完成后一次性发放。
本项目适用于全日制本科生以及未获得研究生助学金的研究生。
1.将简历投递至对应邮箱,邮件标题及简历名称:【岗位名称+姓名+学号】,
2.邮件正文为投递意向说明(500字以内)
1、岗位及待遇相关问题请咨询勤工助学岗位需求部门负责老师。
2、勤工助学相关制度问题请咨询学生事务办公室。